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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滑雪、潜水、攀岩等项目,赢得了大量运动爱好者的青睐;但这些项目背后的风险同样值得关注。在沪开展高危项目的场所应该具备怎样的资质?市民在参加这类项目时如何保障自身安全?
针对这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上海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一规范性文件将于12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1月30日。
11月19日,记者从上海体育局的通气会了解到,目前,全市共有游泳场所883家(夏季开放时达到过975家的历史峰值)、攀岩场所91家、潜水场所12家、滑雪场所1家。这些场所已经全部纳入《办法》使用范围;而部分如学校、单位内部的泳池等,也作为其他提供高危项目相应服务的主题被要求备案并纳入监管。
上海新规实现高危项目场所监管全覆盖
据参与起草工作的上海市体育局规划产业(法规)处副处长俞剑介绍,《办法》实现了监管对象的三个“全”。一是全项目监管:《办法》的适用范围涵盖了游泳、攀岩、潜水和滑雪四个高危项目,首次实现了本市高危项目监管“全项目、无例外”。二是全覆盖监管:除按照国家规定对经营高危项目开展行政许可外,《办法》全国首创、对其他提供高危项目相应服务的主体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并要求备案主体参照经营者应遵守的安全管理要求规定,实现高危项目场所监管全覆盖。三是全时段监管:打破以往针对项目的特性开展季节性重点监管的常规做法,对所有的高危项目进行全时段的监管,保持全年监管力度一致。
而在监管手段方面,《办法》也有所创新。一是在原上海市游泳场所夏季开放服务工作联席会议的基础上,建立由多部门共同参与的高危项目监管协调机制,除体育、文化旅游、教育、公安、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疾控)之外,新增民政、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应急管理等部门以及消防救援机构等成员单位,明确各单位监管职责,加强联合执法,进一步解决改建场所资质、场所房屋安全等在许可审批中的难点。二是积极利用“一网通办”平台,为市民提供信息查询、预约服务;建立健全高危项目管理平台,打破信息壁垒,逐步将高危项目场所开放服务管理信息数据以及相关部门涉及高危项目的监管数据予以接入;鼓励备案场所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探索“人防+技防”安全预警场景应用。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办法》明确了许可和备案的办理流程,固化行政审批办理时限、提交材料“双减半”改革成果,行政审批时间由法定的30日压减到6个工作日。规定并细化了各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线索移送机制,规范了行政执法人员在对高危项目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时的执法要求。
除了做好场所监管的工作,《办法》在第五条(社会共治)中对参与高危项目的市民提出了相关的安全注意事项,呼吁市民应树立“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的风险意识。
其中,在参与高危项目前,市民应及时评估自身的身体状况,是否有不适宜参加该项运动的禁忌症,如在感冒发烧时就不宜参加游泳运动。市民应配合场所做好告知承诺核验,并且选择参与适合自己运动能力的项目,切勿盲目超越身体极限开展锻炼,如遇身体不适或紧急情况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求助。市民参加高危项目培训应选择有资质的场所和指导人员进行教学,遵守与高危项目场所方的约定。
结合实际来看,这种呼吁不无道理:今年9月开业的上海临港耀雪冰雪世界,是上海首个拿到滑雪类《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的场所。但在耀雪冰雪世界试运行过程中,初学“小白”闯入专业雪道后追尾、撞人等现象偶有发生,不少滑雪爱好者还特别录制视频、提醒雪友“安全第一”“量力而行”。此外,泳客私下聘请教练在泳池展开培训、遇到安全问题后才发现对方没有资质等文体也屡有发生。
据悉,为落实《办法》要求,市体育局将广泛推进普法宣传、加快完善制度建设、严格开展场所检查。市区两级体育部门依法开展各项目场所检查,牵头组织跨部门联合执法;发挥中枢管理平台智慧监管作用,加大对平台汇集信息数据的利用,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形成有效监管,切实筑牢安全防线,保障市民安心运动
2023 i-swimmer
内容来源 / 周到上海